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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
关于开展全市破产管理人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2-17 浏览: 2399
各破产管理人: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先进、激发干劲,决定开展全市破产管理人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近五年以来工作成效突出的在册破产管理人机构。此次评选全市破产管理人先进集体5个。
二、评选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理念,履职为民。
2.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党委政府认可度高,社会评价好。
3. 三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办理成效显著,五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数量不超过两件。
4. 创新成效明显,2017年以来在市级以上刊物或论坛上发表过专业论文,或者所承办案件受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表彰或被评为典型案例。
5. 2017年以来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破产管理工作出现问题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取消资格或目前被暂停摇号资格的管理人不得参加本次评比)。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 此次评选由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初审,在征求法院等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后,由市司法局审定。
2. 各破产管理人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评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各破产管理人于2022年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周蕴喆,0513-55019761)。
5.申报材料含先进集体推荐表(一式三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可另附页),相关材料请加盖公章。
附件:全市破产管理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