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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召开2020年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推进会

时间:2020-11-5       浏览: 2861      

2020年115日上午,如皋法院召开由16位破产管理人参加的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推进会。如皋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唐明渠、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剑平、清算与破产庭庭长黄爱平参加了会议。


2016年以来,如皋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70件,结案27件,目前尚未办结的还有43件,长期未结的达17件。此次推进会,16位破产管理人分别就所办理的破产案件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结案推进计划等进行了汇报交流。

推进会上,各管理人也将自己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同时也分析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并提出有效推进破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于建筑企业及房地产企业等疑难复杂案件,各管理人也提出相应的困惑,交流了经验做法。清算与破产庭黄爱平庭长对管理人在推进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工作中的所遇到的困惑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思路方法,同时还向各位管理人介绍了我院即将颁布实施的《破产管理人考核办法》,要求管理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提升破产工作能力,加快推进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工作进程。分管破产审判工作的吴剑平专委也强调,管理人与法院之间要充分沟通,坚持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和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在处理各方债权人关系时要充分运用智慧与技巧,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近年底,吴专委也要求各管理人切实做好各项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如皋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唐明渠在此次推进会上也对管理人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勤勉履职尽责,规范高效运转,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四是主动接受监督,遵守考核制度。他强调,破产审判工作对于有效释放生产要素活力,切实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而破产案件的有效办理离不开法院与破产管理人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应对企业破产审判过程中的各种难题,加快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不断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如皋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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