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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信息公告

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时间:2021-5-21       浏览: 3728      

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于202114日作出(2020)苏0623破申9号预重整登记通知书,对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树公司)进行预重整,118日如东法院又做出将南通欣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公司)与银树公司合并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为银树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促进预重整顺利转入重整程序,使重整取得成功,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银树公司基本情况

银树公司成立于20101221日,在如东县行政审批局登记,其住所地为如东县掘港镇虹桥村十七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566870638C,工商注册号320623000223424,注册资本160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101221日至20401220日,营业范围为速冻食品(速冻果蔬制品)生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普通货运;蔬菜、谷物种植、收购、销售;农产品收购、仓储、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

现银树公司股东出资到位,经查股权无质押且未被冻结。

经评估,银树公司房地产及设备的价值约为人民币7502万元。经审计和债权审查,银树公司总负债约为人民币1.12亿元。

二、银树公司重整优势

银树公司坐落于如东县主城区苏334复线北侧、昆仑山路西侧,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占地约80亩,其中拥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证的面积约为43亩;拥有房产2万余平方米;有三条果蔬速冻加工生产线、附属制冷系统及相关机械设备。

银树公司原系全国百强如东县农产品加工的重点企业,拥有完整的生产设备、成熟的生产技术、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独具优势的销售渠道。生产的产品具有无污染、无需二次清洗、拆袋即食等特点。企业目前仍在生产经营,产品远销欧美,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

欣泰公司具有对外出口速冻果蔬产品的经营资质和质量认证,该资质需要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以及生产年限才能申请办理。公司同时享受农业产品免税和较高的出口退税政策。

因此,银树公司和欣泰公司也兼有无形资产的价值。

银树公司因为出资人原计划引入的资金没有能够到位,导致资金链断裂,陷入债务危机。随着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的进行,银树公司有望涅槃重生。

三、预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一次性重整投资;

3.能够接纳银树公司生产管理团队,继续该公司速冻食品(速冻果蔬制品)生产等业务。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截止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以下资料:

1.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有关从业资质、业绩介绍的证明材料;

4.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6117时。

(二)签订《保证金协议》并交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上述意向投资书和材料时,与管理人签订《保证金协议》,并向管理人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账户名称: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514475642950

保证金的使用、退还、没收规则如下:

1.预重整转入重整程序,对于成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该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经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该保证金转为投资资金;如意向投资人成为重整投资人后不履行重整投资人义务,该保证金没收。

2.预重整转入重整程序后,对于未能成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该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预重整不能转入重整,且不进入破产程序的,全部意向投资人平均分摊管理人委托第三方的审计和评估费用,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各意向投资人。

(三)签订《保密协议》、取得入围资格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上述投资意向书和材料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并交纳保证金后,应当与管理人就查阅债务人信息资料等事项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签订后,意向投资人取得入围资格。

(四)入围投资人查阅相关资料、制作重整方案

入围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有关债务人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债权审查表;根据入围投资人的申请,管理人可安排入围投资人与债务人、债权人等就重整事项见面沟通。入围投资人应及时制作重整方案。

(五)提交重整方案

入围投资人应在20216817时前到管理人办公地当面提交重整方案。

重整方案内容应包括:重整资金投入数额、模式及时间,债务清偿,原股东股权安排,银树公司现有人员安置和后续经营等。入围投资人不按时提交重整方案的,自动丧失成为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六)确定重整投资人及签订《投资协议书》

管理人将对入围投资人的重整方案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重整方案,将采用下列方式之一遴选,并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1.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确定重整投资人;2.在人民法院指导下成立专家评审组,由专家评审组对入围投资人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3.人民法院同意的其他合理方式。

遴选出的重整投资人应当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方式及其他说明

(一)管理人联系方式

纪锋律师,联系电话:13275298678

(二)报名及重整方案提交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文化广场北楼32层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三)其他事项说明

以上说明解释权归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1521


附:投资意向书

投资意向书

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名称)拟作为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合并预重整意向投资人,参与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本公司/人承诺:1.按照《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及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签署各类文件并保证签署文件意思表示真实准确,(履行公司决策机制);2.提供各项资料确保真实准确;3.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的本次《投资意向书》不可撤销;4.因本公司/人原因致使重整失败或者产生其他不利影响的将承担损失。

公司/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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