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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公告

南通千翠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海伦堡•逸璟园项目选任销售渠道委托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6-1-30       浏览: 34      

2025年415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如皋法院)作出(2024)苏0682破申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通千翠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翠湖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423日作出(2025)苏068233号决定书,指定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千翠湖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812日,如皋法院作出(2025)苏06823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批准《南通千翠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千翠湖公司重整程序。现千翠湖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为顺利推进千翠湖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需对由千翠湖公司开发的海伦堡·逸璟园项目选任渠道委托服务机构。为此,管理人拟定招募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千翠湖公司名下开发建设海伦堡·逸璟园项目,项目位于如皋市东凌路与山河南路交汇处,项目紧邻的千翠湖生态旅游度假区,产权70年,总占地面积128亩,总建筑面积17万方,规划总户数1388户,海伦堡·逸璟园小区一、二期一批次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二期二批次(13-15号楼、23-31号楼)暂处于停工状态,需复工续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相关资质且近年有类似业绩。

(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上若有隐瞒,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四)作为合同执行人,投标人应该负责合同和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工作并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

(五)团队成员需具有品牌房企或知名项目服务经验,核心成员需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在后期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根据约定的要求保证质量完成分销代理服务。

三、委托期限

暂定20262月至20272月,合同到期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续约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拓客引流:线上:通过房产平台、短视频、社群等发布房源信息,吸引意向客户咨询。线下:进驻商超、社区、展会等场所设展,派发单页,挖掘潜在购房需求。

(二)客户接待与需求匹配:接听客户来电、接待到访客户,了解客户的购房预算、户型偏好、区位要求等核心需求。

(三)带看与转化:组织意向客户前往楼盘案场实地看房,全程讲解项目亮点、配套、政策等信息。协助客户与案场销售对接,跟进议价、认购等环节,推动成交转化。

以上工作内容及要求最终以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五、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结算方式:客户交齐首期款、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按揭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结100%佣金。

(二)进度款支付方式:采用月度支付的形式,银行发放贷款后一周内由乙方开具正规相应金额发票,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发票票面金额支付足额费用。

(三)报价书:包括全部费用、收取方式等内容。

投标人因参加本次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人员酬金、制作标书、现场勘测、交通、购买招标文件等发生的费用。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逸璟园项目售楼处

联系人:栗枭雄、张炜

电话:1871602737217717223919

七、其他事项

(一)关于最终中选结果,管理人将于确定暂定中标人后的10个日历天内,将以《中标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协商签订委托合同。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中标通知书将明确对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完成该合同的价格、服务期限等。


南通千翠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1:如皋逸璟园项目渠道委托服务招标文件.docx

附件2:如皋逸璟园项目渠道委托服务合同.docx

附件3:销售指导价格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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