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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成功举办破产法业务专题培训

时间:2019-12-14       浏览: 3358      

为了提升全市破产管理人业务水平,开拓管理人工作视野,20191214日,由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南通市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业务委员会三家联合举办的【破产法业务专题培训】在南通市行政中心报告厅成功举行。两级法院部分破产审判法官、律师、注册会计师以及清算公司等单位代表、南通市律师协会300多同仁参加了本次培训。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破产)庭庭长马晓春,南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施健,南通市律师协会会长石金荣,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方建华,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蔡斌出席培训会。本次培训由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南通市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业务委员会主任韩建主持。

本次培训特邀全国知名破产审判业务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启东市人民法院金融(破产)庭庭长朱志亮同志作为授课嘉宾与会。会上,朱志亮庭长在培训中以《破产重整理念与司法实务》为主题,介绍了重整制度在我国实际适用情况,分析了重整制度适用不佳的原因,突出案例诠释了重整制度如何进行强化有效适用,重点讲解了破产重整制度的具体运用。朱志亮庭长对重整制度的全面深度解读消除了众多管理人在实操过程中的诸多困惑,获得了一致好评。


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蔡斌就2019年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破产管理人协会与相关部门出台的四份文件进行了解读,他希望各管理人机构在破产实务工作中,要充分学好、用好文件中已经建立的各项机制。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破产)庭庭长马晓春同志专程到会指导。马庭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管理人学习的积极性,并结合南通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对管理人提出更高要求。他要求管理人在工作中,始终要把政治问题放在第一位,并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管理人要注意办案解决问题思路的多元性,深刻认识到办理破产案件的意义并加强自身学习,为南通破产管理工作提升做出新的贡献。

本次培训活动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破产管理人业务水平和能力,促进南通市破产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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